誰在製造謠言──對八九民運中幾件事實的澄清•王丹• 中共當局一向自詡為“闢謠老手”﹐他們今天說這個“無中生有”﹐明天說那個“純屬捏造”﹐彷彿別人都是騙子。八九民運中的學生﹐更是被冠上了不知多少頂“造謠”的帽子。而“偉大、光榮、正確”的共產黨﹐難道就真的像它自我標榜的那樣“光明磊落”嗎﹖還是請看事實吧。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以後﹐當局開動宣傳機器﹐在對民運人士進行完了“武器的批判”又開始揮動起“批判的武器”。大小報刊上﹐連篇累牘地出現了大批判文章﹐對著各持不同政見者逐一進行人身政擊﹐各種關於“六•四風波”的紀“實”報導也紛紛出籠﹐對偉大的八九民運作歪曲報導。這其中﹐當然少不了對我的攻擊、漫罵。我在獄中服刑的時候﹐本著對共產黨史的了解﹐想到了會有這些事發生﹐但限於條件﹐見不到多少關於“六•四”的書﹐也不知道當局會如何給我“畫像”。出獄至今巳有半年﹐我見到了不少有關“六•四”的官方出版物﹐才知道原來誰是真正的謠言製造者。我必須承認﹐我完全沒有料到﹐偌大一個政府﹐六千萬人的大黨﹐在一個青年學生身上﹐竟會造出如此無聊、離譜的謠言。 (64memo祖國萬歲 - 2004)
每個公民都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 △ 同時我也承認﹐對這些謠言的辯駁和反擊﹐第一﹐在現實上不具備很大的意義﹐因為凡是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都不會去相信它﹔第二﹐這會引來政府對我的忌恨甚至報復。但是我還是覺得有必要在其中選擇一部份“曝曝光”﹐因為每一個公民都有捍衛自己名譽的權利。四十年來﹐在高壓的政治環境下﹐人們巳經忘記了自己的這份權利﹐尤其在玷污了自己的人格的對方是龐大的國家機器之時﹐絕大多數人都放棄了這份權利。如果我面對常局對我的誣蔑保持沈默M既是對歷史的不負責任﹐又是對作惡者的“助紂為虐”。我要讓當局看到﹐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意加以污辱的﹐每一個公民的人格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哪怕侵犯者是強大的當權者。 (64memo.com-89)
《反革命暴亂紀事》扭曲“七條要求”的事實 △ 一九八九年八月﹐臭名昭著的《北京日報》下設的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北京市委辦公廳編的《一九八九北京制止動亂平息反革命暴亂紀事》﹐這本書的第二十一頁說我四月十八日凌晨四時卅分左右“在紀念碑前演講﹐提出了事先與李淑嫻等人商議過的‘七條要求’”。一九八九年四月十八日凌晨北大學生的遊行﹐我的確是參加並參與了組織工作的﹐但因為幾日的勞累﹐在還未到達天安門廣場時﹐我的嗓子巳經完全沙啞以至失音﹐根本不可能再演講﹐當時在我身邊的同學不下五六人﹐都可以證明我沒有演講。至於“七條”﹐完全是學生自發討論產生的﹐四月五日第十四次民主沙龍之後﹐我就沒有再見到李老師﹐談何“事先商議”。況且﹐四月十五日胡耀邦同志逝世﹐四月十八日凌晨北大學生遊行都是猝發事件﹐按《紀事》中的說法﹐好像我與李老師都事先料到了會有遊行﹐並準備好了條件﹐這種“恭維”﹐我們可實在不敢當﹐也實在荒唐。 (64memo.com-1989)
對八九民運中幾件事實的澄清 △ 《紀事》在描述同一天(四月十八日)的事件時﹐居然白紙黑字地寫﹕“19﹕50……王丹等人突然提出不對話了﹐要人大代表晚七時五十分在大會堂東門外當眾接受他們的請願書。”這就完全是無恥謠言了。因為四月十八日那天﹐我在下午五點多就離開了廣場回到北大﹐晚七、八點鐘的時候我正在學生宿舍中﹐怎麼可能在大會堂外又冒出一個王丹來呢。《紀事》在五月三日那天記述說﹕“21﹕00﹐北大‘學生自治會籌委會’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王丹等三人主持。”而五月三日晚上我正在參加“高自聯”討論“五四大遊行”的常委擴大會議﹐根本就不知道北大籌委會召開記者招待會﹐更無從談起“主持”了。 (64memo中華富強/2004)
六•三清晨學運領袖未下令襲擊軍隊 △ 還是這本《紀事》﹐在記述六月三日的事件時﹐把對我的造謠誣蔑上昇到了頂點。它說﹕“晨﹐柴玲、王丹、封從德和李祿等人指揮廣場上的人向解放軍軍車扔磚頭﹐用鋼筋、棒子襲擊解放軍。”這完全是捏造的。我六月三日清晨始終在北大駐廣場營地睡覺﹐早上八點多才到指揮部去﹐也只是去看望劉曉波、周舵等絕食“四君子”﹐根本就沒有參與廣場指揮。而且我相信柴玲和封從德、李祿也不可能下令襲擊軍隊﹐因為這與我們始終堅持的非暴力原則相悖。《紀事》編造這個謊言﹐用意是極為惡毒、陰險的﹐因為出版此書時﹐我正在被審理期間﹐一切紀實、記述都可能成為我的行為的證據﹐而北京市委辦公廳的這本《紀事》﹐等於向法庭和審理人員提供偽證﹐這個偽證完全可以導致我被認定“組織暴亂”﹐等於要我為後來發生的流血事件負擔直接責任。北京市委對我恨之入骨﹐必欲置我于死地而後快之心至此昭然若揭﹗然而﹐事實是無法用謊言掩蓋的﹐在以後的法庭審理中﹐當局始終沒有能把這一條寫入起訴書﹐因為他們找不到任何證據﹐證明我組織過襲擊軍隊的行為。沒有證據就不敢判處﹐就這一點來說﹐法院要比信口開河、暗藏禍胎的北京市委強上幾百倍了。 (64memo.com/2004)
國家教委出版《驚心動魄的五十六天》 △ 在一九八九年對民主運動的處理過程中﹐有兩個單位始終保持強硬的“左”的立場﹐一個是北京市委﹐另一個就是何東昌一手把持的國家教委。這兩個“左”傾勢力大本營﹐在八九民運之後“小人得志”﹐更加猖狂。與《紀事》同時﹐國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編了一本《驚心動魄的五十六天》在大地出版社出版。責任編輯是冷銓清和苗蘇菲。值得注意的是﹐這本《驚心動魄五十六天》居然印發了廿五萬冊﹐從發行量上看在全國都很有影響。這樣一本書應該以事實為依據﹐如實記述八九年學運和民運﹐可是要讓國家教委做到這一點﹐真比登天還難﹗ (64memo.com - 89)
沒有煙抽的日子何來買煙送給別人 △ 這本書的第二十二頁稱“四月十八日十七點卅分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劉延東﹐全國人大代表陶西平、宋世雄等同志接見了靜坐的學生代表。王丹等人將早晨所提出的九條要求改為七條……遞交劉延東等同志。”前面我已說過﹐當天下午五點左右我已經回到北大﹐所以劉、陶、宋三人我根本沒有見過。請看國家教委與北京市委配合得多麼默契﹐不僅造謠之心相同﹐甚至連造謠內容也相互串通。《五十六天》第七十六頁稱“(四月十九日)上午﹐北京大學王丹等人給各地一些高校學生會發電報﹐稱廿二日要在北京各主要街道遊行。”如果有誰不知道什麼叫“憑空捏造”的話﹐就請看看這條記述。在八九民運期間﹐我從未進過郵電局發電報﹐我也沒有聽說有什麼人在四月十九日就向各地高校發過電報。我覺得不管怎麼說﹐冷銓清、苗蘇菲及其後臺老闆──國家教委的想像力還是比較豐富的﹐至少比他們的智力要高許多。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們有時會令人難以理解地造一些連他們自己也不見得相信的謠言。比如《五十六天》第卅七頁上摘抄了一張署名“一清醒者”的題為《原來是個陰謀》的大字報﹐上面說我“用大家捐款買麵包、汽水、買煙抽(不是他抽﹐他送給別人抽)。”這可真是胡編濫造了﹐作為謠言來說也屬於“偽劣產品”。在四月廿二日以前﹐我經手的捐款只有一筆﹐即四月十七日上午為胡耀邦同志獻花圈而在三角地募得的錢﹐這筆錢後來用于購買花圈、輓聯。我一向知道﹐共產黨對別人在錢財上的問題有著歷史悠久的深厚興趣﹐所以作為防備措施﹐我和其他同學把募得款項﹐所購之物的發票開列出來﹐專門在四月十九日貼到了三角地。因為賬目十分清楚﹐所以沒有任何同學提出異議。而且﹐即使是四月十八日上午在大會堂靜坐之時﹐我也沒有買過什麼麵包、汽水。可笑的是﹐我無論如何也不明白我為什麼“買煙抽”可又“送給別人”。這可真是國家教委諸君在編製謠言時的“神來之筆”﹐倒也頗為風趣。 (64memo.com´89)
《請看王丹真面目》破壞我的人格形像 △ 把造謠工作做得最為登峰造極的﹐還要數這方面的“大哥大”──《北京日報》。一九八九年六月十六日《北京日報》刊出一封所謂“北京大學學生”給編輯部的信﹐這封信後來很多報紙轉載。就在我被通緝期間﹐還在《揚子晚報》頭版看到它﹐並冠以“請看王丹的真面目”的通欄標題。王丹的真面目到底如何呢﹖請看《北京日報》﹕
信中開始不到五句話﹐就迫不及待地開始拋出謠言。“一學生”說﹕“聽說他學習成勣很差﹐從國政系蹲班一年到了歷史系。”真是奇怪﹐蹲班就蹲班吧﹐為什麼要從這個系蹲到那個系去﹖“一學生”既是北大人﹐能否從學籍條例中找到這個“奇妙”的規定﹖我從政治學系(而不是國政系)到歷史系﹐是因為轉系﹐而按學籍規定﹐鑒于轉系者沒有所轉之系的基礎課學分﹐所以應該在轉系同時降一級﹐而這﹐就成了所謂“蹲班”。順便說一句﹐不甘寂寞的國家教委在一九八九年底出了一盤錄像帶﹐內容也是所謂“北京風波”﹐其中公然說我是“留級生”。北大的學籍管理規定﹐國家教委不可能不知道﹐可是他們明知我不是蹲班而是轉系﹐卻故意說我“留級”﹐已是人品上的敗壞和作風上的下流。 (64memo中華富強 - 2004)
“民主沙龍”與方勵之、李淑嫻沒有關連 △ 讓我們回到這封共有十四個謠言的信上來吧﹗“一學生”說民主沙龍“每期由方勵之﹐李淑嫻出題目”這也是捏造。民主沙龍每期題目及所請之人絕大多數都是我一手決定的﹐李老師參加過兩次﹐但對其他活動並不了解﹐方老師對民主沙龍更是所知甚少﹐這封信非要無中生有地把方、李老師與民主沙龍牽到一起﹐其險惡用心是極為明顯的。信中又說﹕“四月廿日凌晨﹐我們衝擊新華門時﹐他鼓勵我們應該勇敢﹐可是警察一來他就跑了。”這裡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四月廿日凌晨我根本就沒有去新華門前。不過我願意相信“一學生”記憶力欠佳﹐把日期記錯了。四月十九日衝擊新華門時﹐我確實在場。當時我堅持到早上四點多鐘﹐實在太疲乏了﹐於是與幾名同學一起返校﹐才走到電報大樓前﹐就聽說軍警開往新華門﹐我們幾個人馬上又趕回去﹐可惜軍警已經把通道封鎖了。這也有好幾個同學可以作證。所以“警察一來”﹐我非但不是“就跑了”﹐反而是折了回去。“一學生”又說我在絕食期間“不斷進餐”、“晚上也有地方住宿”﹐這種謠言倒也不是他的獨創﹐可是他卻說我在薊門飯店包了單間﹐並說﹕“經我後來打聽﹐此事確實。”真的確實嗎﹖事實是﹐候德健當時在薊門飯店包了一個套間﹐有時晚上會有一些朋友去住。五月廿九日、卅日兩天﹐我因為在北大出席“聯席會”﹐時間太晚回不了廣場﹐就臨時在候德健的房間裡住宿了兩個晚上﹐這就叫“包了單間”﹐而且居然“此事確實”。我實在想不到還有什麼東西比“一學生”和《北京日報》的臉皮更厚的了。 (64memo.com-1989)
逃亡時只帶一套武俠小說身上不到一千元 △ 正如我前面所說的﹐這類謠言最後總是要轉到錢上去﹐這封信也不例外。“一學生”說﹕“(六月三日)凌晨﹐他給保鏢每人一千元﹐然後乘一輛黑色牌照轎車跑了。有同學看見他隨身帶了一個提包﹐裝著數萬元錢。”對此我簡直哭笑不得。當時我自己身上的錢都不足一千元﹐談何給保鏢呢﹖還“每人一千元”﹐倒好像我還有一個衛隊似的。實際上我身邊只有一個特別糾察隊員。至於黑色牌照的轎車﹐我更是無福享受。六月三日上午我是搭四通公司一輛車回北大。至於說我提包裡有數萬元﹐更令人生疑。那位看見我提包的同學怎麼知道包裡有什麼東西﹖難道他會有特異功能﹖要不然就是我把幾萬元整整齊齊地放在提包口上向人衒耀。事實是我離開北大﹐開始逃亡時身上只帶一個手提袋﹐裡面除了換洗的衣服及一套武俠小說外﹐就只有一袋我母親在我臨走時塞入袋中的桂圓乾。這封信諸如此類的編造有十四、五處之多﹐一一列舉實無必要。值得指出的是﹐我懷疑它的真正作者完全不是大學生。如果是學生的話﹐我真為他感到悲哀和惋惜。如此一個“正義”、“正直”、“勇敢”的學生﹐在揭發像我這樣一個反革命分子時居然不敢署名﹗如果你說的是真話﹐怕的又是什麼呢﹖ (64memo.com-2004)
上面舉的例子﹐儘管純屬他們捏造﹐但基本的事實背景畢竟還符合實際﹐而《北京青年報》一九八九年下半年發表的“本報記者王燕”的一篇報導《“高自聯”頭頭落網記》則完全是憑空想像﹐其事實情況與捏造情況之比例幾為一比十。如果說對前面這些謠言我還可以容忍的話﹐那麼對王燕其人我則無可容忍。在適當時候我將訴諸法律﹐要求《北京青年報》賠償我的名譽損失﹐而這﹐就不屬本文範圍之內了。 (六四檔案´89)
原載《世界日報》一九九三年十月八、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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